为落实“先考古,后出让”要求,推动周口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营商环境改善工作。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着力强化文物工作建章立制,使文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目标导向,有的放矢。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改善营商环境具体要求,梳理出文物工作最迫切的制度要求,决定以出台实施《周口市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编制《周口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近期文物方面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二是集思广益,科学编制。在《方案》和《办法》编制过程中,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注重听取相关部门意见,主动到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交流座谈,邀请市考古一线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对《方案》和《办法》的内容进行集中讨论,确保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主动配合,推动实施。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复审,联系相关部门商议解决办法,推动《方案》尽快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