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文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1〕11 号)精神,我局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经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推荐张华伟等17人为第五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第五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394-8368288
通讯地址: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大厦A座2105房
邮政编码:4660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