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旅游景区服务与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景区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经川汇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调研,川汇区生态游乐园景区(2A):因规划建设项目,需征用拆除,丧失旅游服务功能,已达不到国家相应旅游景区等级标准,拟取消川汇区生态游乐园景区等级,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394-8520822。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