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文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局于2020年5月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最后确定了侯井堂等107名第五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现将第五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1结束。公示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394-8273573
通讯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32号
邮政编码:466000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