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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借助元宵灯谜会,在周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展《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将文明新时尚落实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志愿者现场发放文明宣传资料200余份,并就《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倡导什么”“禁止什么”“处罚什么”等进行现场宣讲,动员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条例》,增强法治意识和提升文明素养。同时,在市博物馆志愿服务站的资料架上摆放《条例》单行本,供前来参观的游客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