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护文物也是政绩”“让文物活起来”“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文物领域规划首次上升为国家级专项规划。2022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系统布局7个方面重要任务、统筹设置18个专栏重点任务。2023年8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了新时期全省文物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6号),努力推动周口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为原则,加强保护管理,注重内涵挖掘,实施有效利用的最终目标。
工作任务方面,明确了十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二是实行“多规合一”;三是全面推行考古前置;四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五是加强考古研究阐释;六是提升文物考古研究综合能力;七是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八是健全安全长效机制;九是创新文化价值传播;十是着力推进文物活起来。
加强工作保障方面,从完善责任体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