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 2024-09-06 15:26:1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尊敬的杜忠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物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周口市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遗址及特色建筑群保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是我国近现代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历史的记忆和时代的风貌。加强近现代特色建筑群的保护与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是丰富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与内涵、也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周口历史文化厚重,底蕴浓厚。文物普查成果表明,我市共有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一般文物点1062处,涉及水陆交通、水利遗产、生产生活、革命传统。您在提案上阐明了周口近现代特色建筑群的历史及文化价值,列举了当下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遗址及特色建筑群保护利用存在的困难,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近现代特色建筑群保护利用的建议。这对我们的工作具有良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强对近代特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的保护宣传力度,借助5·18国际博物馆日、自然文化遗产日,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电视新闻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及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其价值的认同,形成一个共同的保护理念。同时,树立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的理念,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对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保证近现代文物建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开发,让周口特色建筑群真正“活”起来。

对于您提出的“做好周口市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遗址及特色建筑群保护”的建议我们深表赞同。目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各县(市、区)均已成立周口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建立普查队伍,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广泛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全面深入现场勘查文物点。针对实地调查中发现的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遗址及特色建筑群,我们将认真做好登记汇总,将符合要求的建筑群体列入周口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按照文物价值进行评估论证,将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条件的近现代特色建筑群积极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做好近现代特色建筑的保护、抢救和开发利用工作。周口特色建筑群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市文物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及特色保护群的保护和利用。

再次感谢对我市文物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向我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员